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意见》文件下发后,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全力推进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目前,《峰口镇志》已完成“大事记”“革命斗争史略”“建制”“自然环境”近10万字初稿,力争一年完成清样,两年正式出版发行。
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峰口镇列入镇志编纂试点镇。组成以峰口镇镇长任主任、镇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一把手任委员的18人编纂委员会。二是保障到位。市政府及时划拨编纂经费,同时成立了编修专班,确定两名熟悉峰口历史、了解峰口发展、热情高、文笔好的同志担任专职编辑。三是积极协作配合。全镇上下联动,以编纂委员会成员为抓手,各有关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安排专人,切实做到按镇志编纂要求,完成各自资料搜集整理任务,并将其工作列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洪湖市地方志办公室领导李立洪、李刚及工作人员多次与峰口镇领导联系,并专程到峰口镇进行指导,进一步运作与完善《峰口镇志》篇目提纲,初步确定25章85节。市方志办专门印发《洪湖市乡镇村志编纂工作培训资料》,为峰口镇及其他镇(村)志编纂工作提供教材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