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邓海波)日前,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发布通知,命名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成为荆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据悉,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始于1998年,由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政法委等12部委联合开展。2019年,团中央启动新一轮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两年创建期满,经集中推报、审核把关,721家创建单位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四个坚持”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拓展服务范围,创新工作方式,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该院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未检干警先后获得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全省先进检察官等称号。
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从业限制制度”,有序推进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推动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机衔接、相互促进、齐头并进,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