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荆文静 通讯员涂军桥)10月28日上午,从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济南年会上传来喜讯,松滋市被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为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一,这是我市首个获得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最高荣誉的县级市。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经中央批准,由生态环境部授予,用于表彰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市县的一项最高荣誉。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共有104个地区获得,其中,湖北省6个,松滋市是我市首个获此殊荣的县级市。
近年来,松滋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着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创新生态文明制度、繁荣生态文化,切实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先后获评“全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市”“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湖北省森林城市”等荣誉,2021年12月,松滋市被省环委会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今后,松滋市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