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是朴实、严谨、科学的资料书,必须保证质量。据此,特制定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的观点、资料、体例、特色、语言等方面的质量标准。
一、观点
志书要体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科学发展观,符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能全面、系统、真实、科学地记述一地断限内自然、社会诸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充分反映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时代性、资料性和权威性。
二、资料
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的资料,应能体现志书的科学性,做到全面、系统、真实、准确。
综合志书的资料,应门类齐全;专业志书的资料,构成该专业或行业的要素应齐全,不缺项目;一项完整事业的资料,记述成绩也要记述失误,反映经验也要记载教训。资料应能系统地反映各项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全过程,体现出发展规律。应选择能反映事物本质和历史发展主流的资料,客观地反映历史发展的真实面貌。资料要有准确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不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应发掘、搜集、使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涌现出来的新观念、新事物的资料,体现鲜明的时代特点。
三、体例
志书的体例应能科学地反映现代社会各类事物,最大限度地容纳各种资料。横分门类时,从科学分类和现代社会分工的实际出发,做到分类科学,归属得体,排列有序,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可以表现出各个门类之间的逻辑关系;篇、目、子目(章、节、目)的标题,要做到简明准确且醒目精当。纵述历史时,要客观地反映各类事物的发展变化和兴衰起伏的过程。
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应根据不同内容的要求,灵活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各种体裁。
四、特色
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应运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着重反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2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和时代特色。
志书要充分反映存在于众有事物中的地方特色,同中求异,从个性中体现共性。做到既能体现出某一区域(部门、行业)自然环境的特点,也能体现这一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活动的特点;既能体现区域(部门、行业)内历史传统方面的特色,也能体现其新兴事物的特色;既能体现该区域(部门、行业)优势特点,也能体现该区域(部门、行业)劣势不足。从而在志书的整体上反映地方特色。
五、语言
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行文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其语言应努力达到严谨、朴实、简洁、流畅、规范的要求。
志书在行文中应力求真实准确、事出有据、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所记事物符合其本来面目,以求严谨;不偏尚文辞、堆砌辞藻、故弄玄虚,杜绝一切空话、套话、大话,以求朴实;文约事丰、言简意赅、惜墨如金,以求简洁;略带文采、通俗易懂,防止材料堆砌、枯燥、艰深晦涩,以求流畅;必须符合现代汉语标准化的要求,以求规范。同时,在记述新事物时,要吸收、运用近20多年来出现的新词汇,以反映时代的特色。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5年12月